4月16日,中国最高检发布4宗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摄影师为境外提供384张涉军港军舰照,收取报酬4万余元人民币,因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获刑14年。
《澎湃新闻》报道,2019年,被告人黄某某通过微信结识境外人员“琪姐”,并在“琪姐”的指示下,于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间,利用在某军港附近海滩拍摄婚纱照的便利,使用专业照相器材、手机等远景拍摄军港周边停泊的军舰。
黄某某为了避免暴露自己,还以欺骗、金钱引诱等方式委托他人拍摄该军港附近海湾全景。
黄某某累计拍摄达90余次,其中涉及军港军舰照片384张。
完成拍摄后,黄某某将照片通过网络以共用网盘、群组共享等方式发送给境外人员“琪姐”,共收取4万余元报酬。经鉴定,涉案照片涉及绝密级秘密3项,机密级秘密2项。
最终,黄某某因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
另外,据中国《人民日报》4月17日报道,2021年3月,因工作需要,中国国家安全机关多次前往北京市西城区某餐厅开展工作,依法要求该餐厅副经理黄某某配合调查,同时告知其保守秘密的义务。不久后,中国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该餐厅配合调查的情况疑似被其他人员知悉掌握,给后续工作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中国国家安全机关随即对这一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证实了黄某某涉嫌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经鉴定,黄某某泄露内容系秘密级国家秘密。
对此,黄某某交代,其在明确被告知应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先后两次故意对外泄露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开展工作的情况。
此外,在中国国家安全机关此前依法要求黄某某配合调查时,他还对办案人员故意隐瞒了其所知悉的情况。
针对以上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2021年6月17日,中国国家安全机关对黄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