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卷宗丢失案7日作出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林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新华社报道,法院于去年10月26日、27日对王林清案依法进行了审理,其中对王林清被指控受贿事实部分公开开庭审理,对涉及国家秘密的王林清被指控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事实部分不公开开庭审理。 

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林清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单独或伙同他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审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奇莱公司)等两个单位和律师程杰、律师杨铭等11名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2190万余元,其中,2011年至2018年,为凯奇莱公司在案件审理、执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发琦给予的美元5万元和价值人民币5万元的购物卡,共计折合人民币35万余元。

2018年6月至8月,王林清在赵发琦的唆使下,并商定由王林清获取凯奇莱公司与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合作勘查合同纠纷一案的卷宗材料。王林清先后采用借阅、骗取案卷材料后偷拍等方式,非法获取凯奇莱公司案件的大量卷宗材料,通过手机微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所拍摄材料提供给赵发琦。经中国国家保密局鉴定,王林清伙同赵发琦非法获取的材料中有五份属机密级国家秘密。

2018年12月,王林清通过前央视名嘴崔永元与其工作室,在网上通过视频等方式爆料案卷丢失、监控视频“黑屏”等问题,引起舆论关注。

2018年12月,崔永元微博爆料此事,中国最高法微信公众号2018年12月29日晚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启动调查程序。

调查组最终认定案卷丢失为负责该案件审理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王林清为发泄对单位的不满故意所为。随后王林清被移交北京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调查结果公布后,崔永元未在微博上做出回应,但他在Twitter上发表黑屏图片,附上文字“今天五毛这么多?国内的一律不准评论,国外的五毛铺天盖地!”疑暗指案件另有内幕,随后崔永元一度在网络上消失。

北京市监察机关2019年5月正式对王林清立案调查,罪名包括“非法获取国家秘密”。

2019年5月10日,崔永元在个人微博贴出手写道歉声明,表示自己“轻信未经仔细证实的资料”,并认可有关部门对此事的调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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