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海出现冠病阳性康复者因被歧视而找不到工作的问题,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7月11日回应说,各部门各单位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冠病阳性康复者,不得歧视。社会各界应该对他们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不能给他们贴标签,不在他们的工作生活中设槛,不能让他们生活在不该有的阴影下。
上海上一轮疫情结束后,当地许多招工信息都增加了一个要求,不要曾感染冠病的阳性患者。有的招供信息还写道:要“没有做过志愿者的”“没有确诊过”“没有阳过”“疫情期间没有做过政府项目(包括)急诊临保、方舱、临时隔离点”,并强调“一经发现罚款+免掉工资”。
不少感染冠病的外地求职者,在痊愈出院后,却面临无法找到工作、在街上“流浪”甚至被到处驱赶的情况。
尹欣说,阳性康复者在求职中被歧视的问题很重要,也关注到相关情况。中国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尹欣还援引中国最高法院、人社部等部门出台过的专门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劳动者是冠病确诊患者、疑似冠病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或者劳动者来自疫情相对严重的地区为由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