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有 127 个市政当局计划让房地产投资者处于不利地位,更好地保护首次购房置业者,例如引入自住声明,或购房保护。
今年3月地方选举后,荷兰商业电视台RTL Z对各地市政府的执政协议的分析体现了这一点。
尽管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热门话题,但所有这些执政协议中有一个话题脱颖而出:住房市场。
几乎每一个市政府都称其居民缺乏合适的住房是一个大问题,在许多情况下,房地产投资者被认为是罪魁祸首之一。
为了堵截这些投资者,多个市政府正致力于引入自住义务、购买保护和其他的“反投机措施”。
自住义务:通过自住义务,可以确保购买新建房屋的人在数年内不能出租房屋,因为他们是唯一被允许住在该房屋中的人。这样的措施,各地略有不同,可以适用于市政当局的所有(新建)房屋,也可以适用于其中的一部分,例如,只规定达到一定价格的房屋。
购买保护:市政当局指定了投资者不能购买某些社区的房屋。例如,因为该社区有一定比例的房屋已经由投资者拥有,或者因为其中的生活质量。哪个区和适用哪些条件取决于相关的市政府,也适用于现有住宅。
荷兰埃德市(Ede)是实行自住义务的城市之一。正如该市主管房屋的副市长迈耶(Leon Meijer ) 所说,“在接下来的10年或15年内,我们必须再建造15000 套住宅。请记住,我们现在有大约 50000 套房屋,而我们城市人口面临着大约三分之一的人口增长,必须增加住宅建设,以满足我们自己的居民和迁入本市的居民的需求。”
埃德的自主义务是规定置业者必须是本人自住,至少四年后才可以投入重新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