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英国政府扩大 “BNO签证”适用范围一事,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指责英方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炒作政治议题,攫取经济私利。

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官网星期三(10月19日)发布公告称,英方“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悍然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发言人说,英方不顾中方坚决反对和反制,公然违反中英双方有关约定,一再企图借BNO挖香港“墙角”,抹黑香港特区政府,再次暴露英方“见不得香港好、看不惯香港治的阴暗心理,其背信弃义必将只是徒劳!”

发言人说,英方扩大BNO签证适用范围,不是为了“和港人站在一起”,而是在打自己的“小算盘”,企图转嫁自身国内矛盾,只会将更多港人变成“移民陷阱”中的“二等公民”。“这种不自量力的政治操弄早已被识破,只会害人害己!”

BNO是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名义上是英国国籍,但没有英国居留权。

英国早年殖民统治香港时,发给港人英国属土公民(BDTC)护照,其后改由BNO护照取代。一般而言,BDTC护照持有人在英国享有的权利优于BNO护照持有人。

英国取消BDTC护照及改发BNO后,据统计,当时约有300万人登记申请BNO─但实际申请的人数有限,而相关登记程序于1997年终止,即期限之后无权申请。

香港实施国安法后,英方批评此举违反中英联合声明,为此准许持有BNO的港人及其家属申请赴英读书或工作,5年后可以申请定居,再居住12个月后申请入籍。

英国官方统计,2020年中,约有35万港人持有BNO,另有290万港人符合申请BNO资格。

英国政府日前修订入境规则,降低1997年回归后出生的港人申请BNO签证门槛。

根据修订条文,符合上述年龄要求的人,只要父母其中一方拥有BNO身分,便可以独立申请BNO签证,移居英国;这项修订将于11月3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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