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农业农村部抽样调查显示,截至2019年上半年,在70万个行政村中,村级债务总额已达到9000亿元人民币,村级组织平均负债达130万元。

学者指出,“小村巨债”情况成为中国振兴农村的巨大绊脚石,村级债务增长问题迫在眉睫,必须研拟手段因应。据了解,村级债务包括发达都市地区以及不发达地区都有分布,新旧村级债务衍生的原因也不相同,其中,建设性债务是新村级债务的主要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不少村庄债务近百万而负债最严重的村庄,只有一两千人,负债却高达几千万。专家指出,“小村大债”已经是中国实施乡村振兴的“拦路虎”,抑制村级债务增长迫在眉睫。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吕德文曾表示,目前村级债务总额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税费改革前形成的旧村级债务,除因收缴税费导致的债务,还有一部分是村集体为完成上级的经济考核任务而举债兴办集体企业形成。

“新村级债务”中,也有因集体经营项目衍生出的经营性债务。据不完全统计,村级债务中经营性债务占比高的村子大多位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截至2022年6月底,浙江省丽水市有986个村子有村级债务,负债金额共计5.93亿元,其中集体经营性负债约为3.73亿元,占比接近63%。

吕德文调查意外发现,部分在历史上曾为“好村”的村庄,后来反而成了“差村”,主因在于承担地方的示范任务,包括美丽乡村建设、旅游开发、人居环境整治等,他们必须要推进政策硬性要求的建设项目,有很多工程不是绝对必要,“债务比较庞大的,都是因为搞形式主义工程欠了债。”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黄岩则称,湖北省某村曾于1990年接获上级要求必须于当地兴办企业,但3间企业经营不善均在一年后破产,产生共21万的村级债务。

吕德文建议,“形式主义的工程就不要再搞了,经营性的项目,村级组织也尽量少介入。要是能做到,可以大大减轻村子的负担,减少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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