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购买价值 250 万欧元的别墅时,很多人认为必须谨慎行事。但一对华人夫妇想得容易一些。他们在不了解合同纸面内容的情况下签署了一份荷兰购买协议。现在法官命令他们必须支付 25.5万欧元的罚款。
2021年6月,这对中国夫妇在找房时偶然发现了一栋荷兰别墅,看了之后显得很兴奋,马上就想要买下这栋房子。
这笔交易很快就达成了。同月底,这对夫妇签署了一份荷兰文的购买协议。一个重要的细节是,这对夫妇并不会说荷兰语。据这对夫妇说,某处还有一份英文购买协议,但没有签署。
大多数荷兰人在买房时都会在协议中加入明确的附加条件,比如在验房过程中发现问题,或者抵押贷款尚未最终确定,可以退出购买。但这对夫妇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其中并没有包含退出购买的条件。
在购买协议签订后,他们有法定的三天冷静期来取消购买。如果没有发生这种情况并且他们不能或不想购买房子,将被处以购买价格 10% 的罚款。在这种情况下,这相当于阿姆斯特丹一个工作室的平均价格:25.5万欧元。
这对华人夫妇从当年6月26日签署购买协议起有三天的冷静期,到7月2日购买合同已经合法完成了,对方要求支付押金,他们才开始忙起来。这对夫妇表示他们并不知道此事,并要求再给三十天时间考虑,他们想在搬进价值数百万欧元的别墅之前做更多的调查。
事实证明这是不可能的。购买协议中没有提及三十天的反思期,因此卖家没有同意。他们只是要求这对华人夫妇付钱。然后这对夫妇通过电子邮件表示,他们计划购买这套房子,但银行遇到了一些麻烦,一旦问题解决,他们希望继续支付 25.5万欧元的押金。
截至9月底,尚没有得到任何的银行担保,卖家对此感到厌倦,并通过法院执达员要求支付 25.5万欧元,这是签署购买协议时商定的押金。
仍然没有付款。华人夫妇的阵营提出一个倡议:“夫妇俩目前在荷兰没有钱,想稍后分期付款。12月上半月开始支付,剩下的逐月支付。”
对此,卖家并不同意,通过法院要求支付 25.5万欧元,作为未遵守购买协议的罚款。
在诉讼进行期间,该别墅以约 240 万欧元的价格出售给了其他买家,比这对中国夫妇愿意支付的价格少了 15 万欧元。
但是,由于卖家还有25.5万欧元的罚款进账,实际还是赚了。
卖家的起诉无可非议,格罗宁根法官做出了对他们有利的裁决: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条件的购买协议,华人买家在充分理解的情况下签署了该协议。现在,他们必须向卖家支付 25.5万欧元的罚款,外加超过 12000 欧元的法律诉讼费和催收的费用。